松滋市智慧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工程专业劳务竞争性谈公告
- 发布时间:2025-07-14 10:16:00
- 点击数:
竞争性谈判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.项目编号:HBWHSZ-2025-37
2.项目名称:松滋市智慧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工程总承包(EPC)蔬菜大棚搭建专业劳务采购
3.采购方式:竞争性谈判
4.最高限价: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形式,超过各分项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。
|
序号 |
项目名称 |
单价最高限价 |
备注 |
|
1 |
玻璃温室施工劳务 |
500元/㎡ |
此劳务不仅包括玻璃温室基础及主体结构,还包括温室内部设备安装、室内装饰、辅助水电等事宜。 |
|
2 |
薄膜连栋施工劳务 |
250元/㎡ |
此劳务不仅包括薄膜连栋基础及主体结构,还包括薄膜连栋内部设备安装、室内建设、辅助水电等事宜。 |
|
3 |
日光温室和大拱棚施工劳务 |
120元/㎡ |
此劳务不仅包括日光温室和大拱棚基础及主体结构,还包括日光温室和大拱棚内部设备安装、棚内建设、辅助水电等事宜。 |
注:以单价报价汇总金额作为评审依据,合同签订时以单价报价为准。
5.采购需求:采购松滋市智慧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工程总承包(EPC)项目蔬菜大棚搭建所需专业施工劳务,主要包括:玻璃温室、薄膜连栋、日光温室和大拱棚施工劳务等,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。劳务费含人工费、部分辅助材料等。
6.合同履行期限: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作业结束之日止,与主合同保持一致。
7.本项目(是/否)接受联合体投标: 否
8.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: 否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
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即: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2.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
3.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,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。
4.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,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5.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: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。
三、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、地点
供应商应于2025年07月15日9:00至2025年07月16日17:00(法定节假日、公休日除外),每日上午9:00时至12:00时,下午14:00时至17:00时(北京时间,下同),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(委托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)携带“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”中的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,到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(松滋市新江口镇创业园三巷34号3楼)领取采购文件。
四、响应文件提交、开启时间和地点
1.截止时间:2025年07月22日15点00分(北京时间)。
2.开启时间:2025年07月22日15点00分(北京时间)。
3.地点: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(松滋市新江口镇创业园三巷34号2楼)。
五、其他补充事宜:/
六、联系方式
1、采购人信息
采 购 人:松滋市江南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
地 址: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新江口街道西流村一组168号3楼315室
联系方式:申昌亚0716-6226863
2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地 址:松滋市新江口镇创业园三巷34号
联系方式:覃艺凡 18872967306
3、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覃艺凡
电话:18872967306


